广式腊味产品全部不符合中国新制定的卫生标准


2005.08.24

中国将于10月启用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规管腊肉腊肠。而按照新标准,目前在全国生产销售的广式腊味产品将全部不合格﹐广式腊味将会全部消失。

中国信息时报报道,国家《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标准增加了6项卫生标准,对腌腊肉制品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界定了腌腊肉制品的过氧化值、酸价、铅、无机砷等理化指标,取消了食盐指标,同时修改火腿中三甲胺氮的限量。

按新标准有关规定,仅“过氧化值”、“酸价”两个指标,目前在全国生产销售的广式腊味产品将全部不合格。

报导说﹐起源于唐宋年间,至今有数百年历史的广式腊味,在新标准条件下可能会消失,这对于喜爱广式腊味的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难以接受的。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表示,广东的腊味跟湖南、四川的腊味,完全是不同的工艺,不同的风味,就连中山的腊味,跟清远、韶关的都有区别,完全统一到一个标准,恐怕比较困难。因此该协会正酝酿起草一个地方性标准,并送报质监总局审批。

中国的新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即无论是生产何种腌腊肉制品的企业都需要达到标准要求,其过渡期为一年,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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