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狀告發改委違法
2007.07.18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去年數個發展項目中,未有依據程序向國務院申請批准,擅自更改投資金額。北京一名律師提出訴訟﹐狀告發改委違法,但法院拒絕受理。
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起訴,狀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律師韓一村謂,法院已在上周四口頭答覆,因為不符合起訴的條件,不受理他提出的訴訟,但沒有進一步解釋,也拒予發出書面裁決。
韓一村指,他起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違法,是基於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今年六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去年十月,沒有依據法律程序,向國務院申請批准,就將宜昌至萬州鐵路項目的投資金額由167億元提高至225.7億元,增幅達三成半。
再者,審計署又發現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樣在去年的幾個項目中,對沒有批覆的項目下達投資計劃,當中包括只屬初步設計的“中央直屬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3個涉及投資金額達2.5億元的項目。
韓一村指,他並不知道增加的金額用在那一方面,亦不願意作出估量。但是,由於法律上發改委更改任何已定的金額投資時,必須要向國務院申請方可執行,故履行公民擁有的權利,在本月四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藉此引起公民關注。
可是,法院以不符合《行政訴訟法》中立案的條件,拒予受理。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被起訴的行政機構必須有具體的行為影響原告人的利益,原告人方可提出起訴。韓一村指,發改委一方面違反了《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外,更違背了納稅人的納稅願望及要求,故實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
由於法院只作口頭決定,拒予按照法律規定下達書面判決,故韓一村指現時只可向上級法院作出反映,而不能上訴。韓一村說,正考慮在適合的時間,去信人大常委會,提出罷免議案。
他重申,有關想法仍熟初步階段,他希望公民能予以關注,無奈在其接觸的國內媒體中,沒有一間新聞媒體願意報道有關事件。
本台記者曾就韓一村提出的興訟,致電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國務院,但是,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接聽電話;至於被指控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的一名職員表示,沒有聽說有關指控﹔但當記者欲再進一步查詢時,這名職員便隨即掛上電話。(劉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