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禁止電動單車引起消費者及廠商抗議


2006.12.22

廣州市推行禁令全面停用電動單車﹐引起消費者以及生產廠商抗議。一名番禺市民因為被警方沒收電動單車﹐控告當地交通大隊﹐要求退還沒收車輛以及取消禁令。

據香港《明報》週五報導該名葉姓市民﹐在本月7日的上午及下午被交警分別扣留兩架新近購買價值人民幣3千6百元的電動單車。她不滿政府的做法﹐所以入稟番禺區法院控告交警大隊﹐要求退還車輛以及取消禁令﹐成為首宗市民對禁電單車行動訴諸法律的案件。法庭將於下個月8日審理此案。

本臺粵語組致電番禺市交通大隊﹐值班的人員稱不清楚案件﹐而禁令並未在番禺區內實行。

廣州市政府從本月一日起開始全面禁止電動單車上路﹐引起商家以及數萬車主的集體抗議﹐上個月底曾有過萬人聯署到北京上訪。

除了電動單車的禁令外﹐廣州市政府在明年一日起將會全面禁止摩托車上路﹐有市民認為禁令的實行可以減少交通意外﹐以及路面搶劫的問題﹐但就沒有照顧到基層人員的生活。

另外一名市民就表示﹐禁令摩托車沒顧及到市民自由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

廣州市政府從2007年元旦起﹐除執行任務的軍用摩托車外﹐將在市區內禁止摩托車行使﹐目前登記在冊的26萬輛摩托車﹐必須辦理報廢或遷移手續﹐而廣州當局將會根據摩托車的新舊程度﹐向車主提供800至1600元人民幣的補償。(魏紫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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