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媒体报导“禁电”诉讼
2007.01.10
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发的首宗诉讼,吸引不少记者到场采访,但最终仅有少数媒体发表了报道。有消息指广东省委禁止媒体将新闻内容发放。提出诉讼的电动车销售商认为,当局此举反映禁电规定极具争议。
广州首宗“禁电”诉讼本周一在番禺法院开审。不少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均有派记者到场采访,但最终中央电视台并没有报道,而广东媒体也只有金羊网和21cn.com当天在网站内报道,翌日已再找不到相关新闻。
本台致电金羊网办公室查询,编辑部职员起初承认禁电新闻已被删除,但在记者追问下,就解释为技术问题。他说:“禁电新闻?没有了。”记者问:“是否被禁?”他说:“因为这两天我们有数据损失,那些新闻都没有了。”21CN网站职员则解释,网站新闻经常更新,非即日新闻被删除是正常的事。
反对新例而提出首宗禁电诉讼的叶女士指出,开庭当天有很多记者采访她,但最终祇有少数媒体报道,估计是受到上级压力。她说:“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在,也有很多人打电话问我这个事情,媒体都在关注,但为甚么那么多记者在那里结果一个字都没有报道呢?这可能有压力吧。”
香港《南华早报》周三引述消息说,广东省宣传部周一晚发出紧急通知,下令省内媒体不得报道禁电案新闻。《羊城晚报》被迫临时收起报道,金羊网和21cn也要删除网上的报道。
替叶女士打官司的北京律师浦志强认为,广东当局的做法是不必要的。他说:“我对广东当局的做法感到失望,我认为政府应光明一点。网络还有很多,他不受省区限制,公众仍可看到相关新闻。十六大文件也明确说舆论监督对促进和平社会的作用,我不明白他们怕甚么。”
叶女士说,广东当局的做法令她带来很大压力。她估计,就算她打赢官司,也不能再在广州谋生。但她说会坚持反对禁电规定。她说:“当我知道媒体不能正常报道时,我感到压力非常大。就算官司打赢了,我也不可能在这里继续做生意。但为甚么他要把媒体压下来,说明他们也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他们想把这个事情掩盖,但就算我不说,他们又能掩盖得来吧?他们根本掩盖不了。”
本台致电广东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查询,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广州市公安局是于上月一日实施新规定,限制电动自行车和车主申领牌照,否则不能在路上行驶。而由本月一日起,市区范围也全日禁止摩托车行驶。(张丽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