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华医院受害人对司法制度表示失望
2006.12.28
大陆首宗控告深圳富华医院,使用奥美定PAAG整容失误的上诉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指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罗湖区法院重审。事件引起全国近千名受害者不满,有上海的受害人准备南下声援。
使用奥美定PAAG修补面容失误的章小姐,年中时获原审法院裁定胜诉,深圳富华医院须赔偿二万多元。章小姐不满赔偿过低,提出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金到廿一万,最近深圳市中级法院指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罗湖区法院重审。
章小姐得知案件被发回重审时表示感到难以置信,十分失望。她说法院排期审理遥遥无期,加上逐渐难以担负的诉讼费用,已令她十分吃力,若不是得到各方朋友的支持,也不能撑到现在。章小姐说不明白为何深圳市中级法院要把案件发回罗湖区法院重审。
她说﹕我就是不理解,而且我觉得这个事情令我非常失望,对司法的失望。从我个人打算来说我都不想再打这个官司了,太累了,筋疲力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做,耗我这么多力气,拖我,我搞不明白,我只是个老百姓。但现在就说很多媒体和受害者都叫我不要放弃,我本人来讲早就想放弃,我讨不起这个公道,这个公道要成本,我耗不起,经济上耗不起。而且法院每一步都在设计圈套,令我防不胜防。
章小姐的代表律师浦志强表示自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一切都回到起点。至于何时重审,浦律师说一切都先由法院通知,他也很难说是在什么时候。他说﹕重新开始了,就等于是二审法院没一审法院没判决。他认为是医疗事故的专业问题,应该聘请中介机构来做。法官不知维权知识,所以事实上来讲他是用事实不清这个角度发回。法院通知以后就重新开始一审的程序,真是害人不够。
本台致电罗湖区法院时,接线员工没有正面回答深圳市中级法院是否已把案件交由罗湖区法院处理﹕“这我不清楚,不知道的。这里重不重审你看中院怎么说,中院说发了就发了,没说发就不发。发回重审话应该有一个交接的,要移送的。发回重审就会重就通知当事人,这我也不知道怎么时候推下来,我怎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是业务庭安排的。”
而深圳市中级法院的电话一直未被接通。
据香港明报报导,深圳有线电视网络在深夜时段仍然有播放富华医院的整容广告,此举引起了许多受害者不满。另外,一些有到上海富华医院整容失败的受害者得知章小姐的案件被发回重审后,计划南下声援。(李宝雯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