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市场


2006.07.24

中国政府加强管制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市场,包括限制投资者必须在中国工作满一年才可购买自住物业。学者估计,新措施旨在打击楼市炒卖活动。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务院已同意,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和外汇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加强规范外资投资房地产市场,其中包括限制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必须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方可购买自用物业,而且面积必须符合实际需要;而投资金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一半。不过,由于生活需要,港澳台居民毋须在大陆工作满一年,也可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物业。

此外,开发商在投资房地产项目时,必须最少有投资总额的三成半资金,才可申请贷款。而各地部门也要加强执法,一旦发现有囤积土地,必须严肃查处。

《新华社》说,今年首季外资在中国购买房地产的资金达四十五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新措施旨在打击外资炒卖中国房地产,有望为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而降温,稳定楼价。

不过,深圳美联物业代理高先生表示,目前外资占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比重不高,估计新措施对楼价影响轻微。他说:“现在都是在观望态度,自六月起成交已经下降,但楼价并没有下调。新政策出台还有一段时间,估计不会有很大影响。”

主要投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香港合生创展集团副主席项斌认为,新措施仅针对个别投资活动,中央政府不会全面打击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他说:“我们也是外资,但整理没有受甚么影响,去拿地、投标都容许参加的。”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接受香港传媒访问时表示,中央政府希望通过新措施向外资发出信息,不要炒卖中国房地产,否则政府将推出更多措施,包括调高税率和收紧外资在房地产市场占有率,以打击炒卖活动。(张丽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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