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樟法再度在网上发表文章为农民维权


2005.07.29

维权人士余樟法在公开信中,强调当地农民未经政府批准兴建道路,并未改变土地用途,只是程序上未报请政府审批。他认为当地政府,在当事人家属已经缴付六万人民币,补办相关手续情况下,仍然拒绝释放林樟旺等四人,并不合理,有滥权之嫌。他要求浙江省当局,阻止龙泉法院对林樟旺等作出起诉,并释放林樟旺等四人。

近日,有个别维权案件上,除了当地参与抗争的人会受到骚扰,连来自其他地方的维权人士的安全,都受到外界相当大的关注。

余樟法周五在北京接受本台粤语组的访问时表示﹐现时他在北京仍然安全,会返到广西后继续处理林樟旺的案件。他说﹕我现在没有问题,在北京和朋友喝酒,环境很嘈杂,所以暂时不多说。

居于姚坑村的林樟旺等四人,在上年四月集资主动为当地兴建通往外界的小路,令当地能够与附近另一条村庄连接。在今年四月小路将近落成时,被当地政府拘捕,至今仍未释放。这件事,引起法律学者以及网民的高度关注。北京的高智晟律师,亦曾经主动为四名当事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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