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師協會撤銷憲法及人權委員會
2007.08.17
正當各國關注中國政府是否信守承諾維護人權之際,北京市律師協會卻撤銷了專責研討憲法及人權的委員會,改由其他兩個委員會替代,有維權律師認為此舉會帶來負面影響,且更進一步顯示,全國的律師協會仍受制於官方,根本未能享有真正獨立自主的權力。
根據香港《明報》周二報道指,北京市律師協會轄下的憲法及人權專業委員會,疑因會內的一些律師多次承接受敏感的案件,及與境外的法輪功組織人員接觸,被情報機構發現,由官方控制的北京市律師協會,上月中旬決定撤銷該委員會,改由另外兩個分別名為“公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及“憲法學專業委員會”替代。
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接受明報訪問強調,原本的“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不是撤銷而是分拆,原因是為細分委員會職能令其更加專業。
本台曾致電李大進,其秘書指他事忙,故未能接受訪問。
不過,北京市律師協會宣傳部的楊先生,本周二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仍強調,該委員會仍然存在﹕“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現在只是進行研究及探討,並未有最後決定它會變成什麼”。
楊先生強調,委員會的變更是尋常不過的事,因為他們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律師,故須要就此行業的業務發展趨勢來決定是否須要成立相關的專業委員會來探討。他又謂,若是有新的委員會成立,仍須按程序進行如投票,開會及有參選人等。
經常處理維權案的北京律師莫少平也聽聞有關事件,他估計箇中原因,跟該委員會過去召開的研討會、論證會及一些律師代理一些敏感的個案有關,碰巧這些敏感的個案引起有關方面的不滿所致。
莫少平指,現時全國的律師協會仍有濃厚的官方色彩,如北京市律師協會及全國律師協會的秘書長,均是由司法機關委派的,所以,仍然受它們的約制、監督,仍未能成為獨立、自主的自律組織,這樣只會阻礙律師法律服務的發展。
他又說,委員會若真的分拆,影響肯定存在,更不排除有具體的影響﹕影響肯定不好,如引起一些海外媒體以為不能再提人權,會產生這種解讀,負面影響是非常糟糕的,會否有具體影響?不可能完全排除,因為它們涉及的案件就是敏感的個案,敏感的個案始終在中國都是受到方方面面的關注。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更直指,委員會一分為二,肯定是由黨委決定,雖然,表面上是名字更變,但實質上已有改變﹕“實質上已改變,不是名字的問題,好像好多以人權為名的人權組織,它們做的都不是維權人權的事,它們做的都是維護中共所准及贊同的人權。”
北京市律師協會轄下的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去年與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聯合評選“2006年度中國十大憲法事例”,獲評選的個案包括深圳妓女示眾事件、手機短訊侮辱縣委書記案等。(劉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