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殘疾人胡軍敗訴並繼續被超期關押


2007.09.19

新疆殘疾人胡軍狀告新疆昌吉監獄﹐令他在服刑期間勞動致傷殘案件週四敗訴﹐目前他仍然被監獄方面超期關押﹐並被限制與外界聯絡。

在服刑期間勞動至殘的新疆殘疾人胡軍週三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天網律師徐小姐引述胡軍的話表示﹐胡軍日前接到代理律師通知﹐表示他起訴新疆昌吉監獄要求賠償的行政訴訟一審被駁回﹐而要求監獄依法對他發放“刑滿釋放證明”的訴訟同樣被判敗訴。

同時六四天網報道指﹐胡軍仍然被軟禁在昌吉監獄下屬單位五監區煤礦。昌吉監獄獄長張江下達了命令﹐要求煤礦的教導員楊德親自監視胡軍的行動﹐不准胡軍收看電視節目﹐不准他同外界聯繫﹐不准他離開關押地。

本臺記者多次撥打胡軍的電話均處於關機狀態。

胡軍在1992年因詐騙罪被判刑兩年﹐在新疆昌吉監獄服刑﹐1993年獄方在無對他進行任何安全技能培訓的情況下﹐將他調送礦井作業﹐結果發生事故造成高位截癱﹐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994年他刑滿出獄後﹐監獄為了逃避賠償責任、阻止胡軍上訪﹐將他關押至今長達13年。

由於監獄拒絕對他發放“刑滿釋放證明”﹐他因此無證據證實工傷發生在他服刑期間﹐他向當地法院提出對昌吉的民事訴訟已被駁回。(畢子默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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