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因與村官結怨被關押五年


2008.02.27

福建省福清市一名村民懷疑五年前因拒絕支持村幹部競選連任﹐被指打傷人而扣留﹐其後又以患精神病為理由﹐至今仍禁錮在監獄醫院。他的女兒因無錢治病去世﹐剩下年僅八歲的兒子孤獨生活。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促請當局依法辦事﹐維權社會的公平正義。(李建軍報道)

被指打人扣留了五年,但仍未公開審訊的高山鎮岑下村村民林桐開,他的兄長林桐秀向本台表示,早於2000年,岑下村村長選舉中,由於林家沒有投票支持競選連任的村長,因此他們一家人長期以來受村幹部不同程度的打擊報復。

現年約五十歲,十多年前被鑒定患有精神病的林桐開,在2003年被公安指控打傷人帶走,儘管在多次上訪後,福清市檢察院於2005年否決公安逮捕申請,要求釋放林桐開,但當地幹部仍然將林桐開禁錮在監獄醫院,時隔五年至今仍然未釋放。

林桐開早已同妻子離婚,他被囚禁後,十四歲患有糖尿病的女兒及年僅八歲的兒子,生活失去所依。女兒因無力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在長期得不到治療的情況下,去年清明節去世。

林桐秀表示,雖然他們多次上訪要求釋放林桐開,但都不獲接納.反而經常受到政府幹部的威嚇。他說﹕我們感到上訪沒有用,就算上面支持我們,地方保護主義,仍然不能令林桐開放出來,所以我們請求各地傳媒的關注,希望透過媒體的壓力,最後把問題解決。

本台記者向福清市公安局高山派出所查詢,當值警員一聽到問及林桐開案,就急急表示不清楚,然後收線。

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發表聲明,促請當局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早日處理林桐開案,以維權社會的公平正義。

現時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對拘留疑犯,以及交付法院起訴的期限,都有一定的規定,不過在不少涉及政治,或一些地區性的案件,當局都明顯違犯規定。現時中國並無人身保護令制度,授權法院要求執法機關釋放疑犯。(李建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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