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界呼籲立法監管濫用精神病鑒定禁錮正常人
2007.02.07
一批中國法學家及律師週三在北京舉行研討會﹐對中國目前濫用精神病藉口﹐禁錮正常人的現象進行探討。專家呼籲當局應該就此立法確保公民基本人權受到遵照以及保護。
研討會由中國律師觀察網主辦﹐出席的有維權律師張星水﹐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等20多人。他們就中國目前存在的非醫療原因對精神健全者實施強制監禁的現象進行探討﹐要求全國人大要立法監管類似現象﹐確實保證公民自由與尊嚴及幾中國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
張星水接受本臺粵語組訪問時表示﹐由於精神病疾病的症狀並沒有明顯的症狀﹐人的大腦活動非常複雜以及不穩定性﹐確診精神病的過程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鑒定﹐而這個程序不應只是單純的司法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應該屬于醫學程序。而目前有一些正常人被誤解成精神病人﹐進行強制監禁治療﹐是一種對人權的侵犯。作為法律人士﹐張星水指出﹐目前中國沒有相關法律如何鑒定精神病﹐所以中國當局首先要立法去如何鑒定精神病﹐唯有這樣做﹐才可以避免類似的冤假錯案的發生。
另外﹐張星水表示﹐除了在鑒定精神病的過程中需要立法監管外。對於精神病人在醫院的接管﹐治療以及家屬對他們的監護亦需要有相應的法律。
被當局以精神病理由關進精神病院的﹐上海訪民劉新娟的朋友王玉芳表示﹐她曾三次訪問過劉新娟。她在精神病院的狀況不佳﹐院方將她綁在床上﹐不讓她進食以及大小便﹐並強迫喂食精神病藥物﹐導致劉新娟精神不濟。劉還向王玉芳透露﹐該所精神病院的院長經常威逼劉新娟停止上訪﹐否則會繼續診斷她為精神病人。
王玉芳還向記者透露﹐劉新娟目前已經逃離精神病院﹐家人以及朋友對她的下落不明。
精神病醫生徐永海表示﹐雖然他並沒有接觸過正常人被診斷為精神病人而被強制性治療﹐但他指出即使在真正的精神病病人﹐亦不應該長期接受關閉治療﹐否則將會導致精神病人難以返回正常社會生活。
中國當局經常以精神病為由打壓異見人士﹐其中包括2005年被釋放的王萬星﹐他曾經被中國當局在精神病院強制治療長達13年﹐去年3月份﹐荷蘭精神專家曾發表報告指王萬星根本沒有精神病。上海訪民劉新娟亦曾多次被關進精神病院。(魏紫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