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独立中文作家杨天水被公安拘留三十天后于本周一获释


2005.01.25

南京独立中文作家杨天水本周二下午在其家乡江苏省泗阳县家中,通过电话告诉本台粤语组记者,看守所人员本周一中午突然通知他,因为三十天刑事拘留期满,他可以离开看守所,但要签署“取保候审”的文件,在未来一年中,向公安机关报告行踪,并需要准备随时接受传唤。

杨天水说:昨天中午十二点多,我们已经午睡,突然看守所人员进来,叫我的名字,告知我收拾东西,释放回家。他们预先准备好取保候审的法律手续。法律方面我们不很内行,所以签了这个手续。取保候审意味离开住地必须得到他们的批准,并且他们可以随时传唤我。

杨天水说,他离开看守所后,泗阳公安局国保处人员随即把他送返泗阳,避免他留在南京。他暂时也不能离开泗阳,除非得到公安机关批准。他说:签了这个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以后,泗阳县国安人员带著我和我姐夫回到泗阳。他们不希望我这一阵子住在南京,因为南京交通方面,跟各方各面的人交往更顺畅一些,所以他们要求我这一段时间住在泗阳。如果我离开泗阳回南京,还要得到他们批准,起码要通知他们。

杨天水表示,由于他不熟识法律,所以当公安机关告诉他“刑事拘留”可变换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后,他便签下同意“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件。不过,他的女儿和前妻住在南京,所以他希望春节前能返回南京,与女儿过年。

杨天水现年四十三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八九年民运后,因为反革命罪被监禁十年,于二零零零年出狱。杨天水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成员。他经常在网上发表文章,以及参与联,争取释放异见人士。上月二十四日,他于杭州被传唤,翌日被押往南京看守所关押。南京公安当局指控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他实行刑事拘留。

杨天水的律师敦国汀向本台粤语组表示,按照中国的法律,取保候审应该是在当事人被正式逮捕后才实施的。南京公安机关现在却是因为在三十天的刑事拘留期内,搜集不足证据把杨天水正式逮捕才释放他,所以不能实施取保候审。(他说:按法律规定,我们律师有权在他被逮捕以后申请取保候审,他现在没有逮捕就不存在取保候审的问题。)

敦国汀说,由于他不能经常前往南京,所以他提前为杨天水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但就算如此,公安机关也无权在没有获准逮捕的情况下,对杨天水实施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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