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大陸記者師濤投訴互聯網站雅虎違反私隱條例的調查報告﹐報告指互聯網用戶的IP以及電郵登記資料﹐不屬香港私隱條例保護範圍﹐因此雅虎並沒有違法﹐但認為雅虎香港持控的雅虎中國﹐是在國安局壓力下披露師濤的電郵資料。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指。互聯網站向第三者披露用戶的IP和免費電郵登記資料,未必一定能確認用戶的身份,所以不屬法例保障的範圍。加上雅虎在中國刑法控制下,無法控制個人資料的運用,因此雅虎香港並無在師濤案違反香港法例。
但私隱專員吳斌指出,在師濤案件中,由於中國的國家機密法律,雅虎香港不可以將師濤案相關資料向私隱專員提供,加上中國當局並沒有提供審訊過程謄本及其他證據資料,在單靠判決書的情況下,公署調查的困難相當大。他說﹕根據雅虎中國內部律師的意見,認為有關資料與中國一宗刑事案件有關,而雅虎是不可以提供有關文件的副本。
在報告中顯示,私隱專員公署在調查過程中,並無向國家安全部門索取資料,吳斌並無進一步解釋。
私隱專員在報告中指出,雅虎香港作為北京雅虎的控股公司,必須為在中國業務的所有行為負上責任。
不過,專員公署提出警告話,香港公司如果因海外司法機構的要求,提供受香港法律保護的個人資料,而當事人被海外司法機構指控的行為,在香港是屬於合法,披露個人資料的公司有可能觸犯法例。
專員亦在調查報告指,師濤案反映出現行香港私隱條例,對香港設在外地的公司,遇上當地司法機構要求披露資料時定義含糊,建議香港政府研究修例。
而師濤的母親高琴聲表示,她對香港私隱專員公署的報告不感到意外。但她對當局至今不願意公開案件的詳細資料,就強加莫須有罪名在她兒子身上,感到強烈憤慨。她說﹕我們基本上是問心無愧,當局所謂的國家機密是什麼機密,為何不公開出來。誰都知道這是有人把一頂帽子扣到我的兒子頭上去。
她表示﹐為了求一個公道,她除了會繼續上訪,亦會繼續打官司,向雅虎以及有關當局索償。
而雅虎美國總公司發言人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由於管理架構上的限制,美國總公司不能對中國雅虎的運作有決定權,相反香港雅虎就有較大影響力。
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零四年向海外傳媒披露一份關於六四的內部文件,零五年前被中國當局拘捕,去年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入獄十年。而判決書上指,雅虎香港將師濤電郵和IP資料交予當局,致其入罪,令雅虎受到國際指責。(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