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向当局提供北京网路作家王小宁的电邮资料
2006.04.28
再有中国异见人士因互联网公司雅虎向中国调查机关提供资料而遭检控。根据中国法院的判决书,雅虎曾泄露北京网路作家王小宁的电邮资料,作为当局指控王小宁的证据。
据美国人权组织中国人权的资料,北京网路作家王小宁,因为在网上发表文章,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入刑十年。
王小宁现年五十六岁,原籍辽宁沈阳。他于二零零二年九月被北京国家安全局拘捕,指控他在互联网上发表多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以及筹组敌对组织“中国第三道路党”,一年后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罪名成立。
根据王小宁的一审判决书,互联网搜查引擎公司雅虎香港曾向中国调查机关提供王小宁的电邮资料,以证明王小宁曾发表被指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
王小宁的一审辩护律师白宇接受本台粤语组查询时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不方便透露资料。
香港人权组织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批评,雅虎一再协助中国政府侵犯人权,违反联合国的人权宣言,并质疑会有更多类似事件发生。他说:因为已经不是一次半次,已变成一种习惯,似乎是雅虎的政策,即使公众的批评和国际上的挑战,雅虎仍然坚持。若一个法律是一种侵犯人权的工具,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那是以法治人,并非法治,所以雅虎的行为不可以守法为藉口。
根据中国法院的判决书,雅虎香港曾最少先后向中国政府提供四名客户的电邮资料,包括湖南记者师涛、四川和辽宁网路作家李智和姜力钧,作为当局检控他们的证据。
本台周五并未联络到雅虎香港的负责人。雅虎创办人杨致远去年回应师涛事件时曾解释,雅虎必须遵守当地法律,中国政府要求雅虎提供相关资料是合法的,雅虎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张丽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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