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记者李长青被判处入狱三年


2006.01.26

李长青的妻子鲍晓琳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她是周三接到律师的通知,才得知丈夫已于周二被判入狱三年,事前,法院并没有通知家属及辩护律师宣判的日期及地点。她对法院的做法感到意外,但她不愿意猜测个中原因。

鲍晓琳说,获悉丈夫被判入狱三年的消息时,感到有如一枚炸弹在她头上爆炸,觉得判刑太重。

鲍晓琳说,得悉丈夫在被判刑后已立即提出要上诉。丈夫的弟弟周三时曾到法院要求探访李长青,但被拒绝。而李长青的律师莫少平则认为这次判刑是受法律以外的因素影响。

福州日报社采访部原副主任李长青,2004年间曾协助原福建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上书人民日报,反映连江县的贪污腐败情况,其后于去年二月被福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当局原本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出起诉,但去年底又指他曾于2004年9月向海外网站发放福州市出现登革热症的消息,最后当局改控他编造及故意传播虚假恐怖资讯的罪名,福州鼓楼区法院在上周四开庭审理。多个国际记者组织已发表声明,抗议中国当局迫害许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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