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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通報譴責四家報社記者站記者以新聞報道為名向基層單位和群眾﹐敲詐或騙取財物的違法違規活動。資深記者盧躍剛認為﹐這樣的通報起不了遏制這些現象的作用。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通報批評的四人包括﹐《中國食品質量報》四川記者站副站長汪啟明﹐《中華工商時報》浙江記者站站長孟懷虎﹐《經濟日報農村版》浙江記者站副站長卜軍﹐以及《中國工業報》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
通報指汪啟明自己設計拍攝了將注水的生豬轉運、銷售到一家食品公司的過程。做成錄影帶之後﹐以“曝光”來要挾這家食品公司。孟懷虎則以批評報道為由﹐在多家企業中強拉廣告﹐收取活動費﹐並且為企業進行形像宣傳﹐獲取財物。而卜軍則以幫助一些弱勢群眾為名﹐向受害人收取“曝光費”。
通報指這四名記者涉嫌敲詐或詐騙﹐報社則違法新聞出版的有關規定﹐向記者下達經營任務﹐導致記者不擇手段謀取利益。
《中國青年報》的資深記者盧躍剛對本臺粵語組表示﹐中國記者身負廣告、經營、推銷任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如果不恢復記者的職業標準﹐僅僅是一個通報﹐起不了遏制這些現象的作用。
另外﹐據統計﹐從2005年5月至今的12個月內﹐先後有5名大陸記者跳樓自殺身亡。分析人士認為﹐目前中國媒體競爭十分激烈﹐使部份從業人員壓力太大而導致心裡不健康。(李靜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