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無國界譴責中國法院將李元龍判刑


2006.07.14

總部設在巴黎的記者無國界周五發表聲明﹐譴責貴州畢節市法院將貴州記者李元龍判入獄兩年。該組織還譴責當地官員將李元龍的家人作為人質﹐逼迫李元龍在五月的一次庭審中在法庭寫“認罪書”。

聲明中說﹐李元龍在互聯網上發表多篇文章﹐批評當前中國社會的缺點﹐要求更多的自由民主﹐他不過是盡記者的職責﹐報導了中國農村最貧困的人們的經歷﹐將這種有勇氣和正直的人投入監獄令人憤慨。

貴州省《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2005年曾以筆名“夜狼” 在互聯網上發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國”等文章﹐當局指控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刑兩年。李元龍已經表示要上訴。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