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英和喻华峰的妻子分别表示要为丈夫翻案


200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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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污罪判刑的《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李民英获释﹐家人表示李民英当年被冤枉错判,他们会争取翻案。同案被判刑的《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喻华峰的家人表示,一直都在为喻华峰争取翻案,至今未无结果。

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的《南方都市报》创办人及前总编辑李民英,在服刑三年后,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加上年事已高,获减刑,已于周一获释。

李民英的妻子婉拒记者采访李民英的要求,她表示,家人对李民英获释感到高兴,但会争取为他翻案。

李太太说,李民英的身体状况尚好,只是有些老年病如血压、血脂偏高等。他现时正忙于与友人叙旧。李太太又说,丈夫暂时未有任何计划,目前最重要是好好休息,将来亦不会再从事媒体的工作。他们亦会继续关注同案被判刑的喻华峰。

喻华峰的妻子向丽表示,她于周二早上刚探望过仍在狱中的喻华峰,并告知李民英获释的消息,他对此表示高兴,毕竟李民英年事已高,加上案件根本是冤案。她又说,喻华峰在狱中的情况尚可,跟其他犯人的待遇差不多,没有被故意刁难。

向丽表示,去年丈夫亦获减刑一年八个月,但相对于八年的刑期,这只是个小数目,还有好一段日子,丈夫才服满刑期。她又说,自丈夫被判刑后,一直在申诉、上访,试图为他翻案,但至今都无结果。这次李民英获释,令外界再度关注事件,但她亦不敢抱太大的期望。

向丽又说,一直都没有把丈夫入狱的真相告知现年只有六岁多的儿子,怕会对他造成不良的影响。但他逐渐长大,会追问父亲的去向,她要不断编些故事来隐瞒,自己的心里亦感到很难受。

现年61岁的李民英于2004年被广州市中级法院裁定贪污和行贿罪成,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案的《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喻华峰亦被判入狱8年。但一般相信,两人是因言获罪,因为《南方都市报》在2003年率先揭露孙志刚事件以及独家报导广州出现非典疑似病例的消息,而遭到地方官员的报复。(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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