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控告公安局違法拘留案被駁回


2007.02.15

海洋日報前記者昝愛宗,控告杭州市公安局違法拘留的案件被法院駁回。昝愛宗指法院明顯偏袒執法部門,決定上訴。昝愛宗因撰文揭露杭州公安暴力拆卸教堂,被當局以造謠罪處以行政拘留。

杭州市上城區法院於周三下午就昝愛宗對杭州市公安局提出的訴訟作出裁決,指被告提出的證據充份,均為法院所採信,而原告的證據大部份均與案件無直接關聯,不足以證明原告所要證明的內容,因此法院認為,原告昝愛宗在未經詳細 調查證實的情況下,分別撰寫了兩篇指控政府暴力拆除教堂及禁止信仰打壓言論自由的文章,並通過電子郵件及在網上發送傳播,足以使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政府及執法人員產生惡劣的影響、造成擾亂正常社會秩序的後果。據此,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80元,由原告負擔。

昝愛宗對結果感到失望,認為裁決不公平,並決定上訴。

昝愛宗表示,雖然對上訴的結果並不樂觀,但仍堅持進行,因為過程亦同樣重要。春節假後他就會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昝愛宗的代理律師李柏光表示,在案件開庭時他受到當局的阻撓,未能親身出庭,只能以書面陳詞,這對原告已是不公平。他支持昝愛宗提出上訴,認為這對政府依法行事起到監督及教育的作用。

昝愛宗原為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他於去年八月發表文章,揭露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政府使用暴力強拆教堂,杭州市公安局以其行為屬於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對昝愛宗施以行政拘留7日。昝愛宗不服,向法院提出訴訟,案件於去年12月開審。與此同時,昝愛宗任職的報社受到北京新聞出版處的壓力,將他開除。其後更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刪除他的記者証,及於中國記者網上登出除名公告。他目前暫時在一本民辦小型周刊撰寫文章及擔任編輯的工作,維持生計。(姬勵思報導)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