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判决书网上曝光


2006.09.05

程翔上周四被法院裁定担任台湾间谍罪名成立,判刑五年,因案件被认定涕及国家机密,判决书的内容未有公开。四日之后,程翔的判决书突然在大陆网站《环球热讯》的讨论区,以及香港星岛新闻集团属下的星岛环球网刊载。而香港各主要报章,亦转载了这份暂时来历不明的判决书。

网上刊载的判决书文本指,程翔在2000年初,接受了台湾中华欧亚基金会的薜宏义和戴东清委托,提供有关中国内政、两岸关系和台海局势的文字材料。而程翔,在明知基金会执行长曾永贤加入台湾“国安会”的情况下,继续向基金会提供文字材料。

判决书又指程翔向中科院的陆建华、及另一名叫王英的人士约稿,约稿题材包括中美、中俄、中欧关系、台海局势、反恐、朝鲜核危机以及军队改革,而陆建华提供的过百份文稿中,其中有四篇是绝密,两篇是提供给欧亚基金会的情报材料。

曾经在中国担任法官的,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周二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从这份判决书的格式、行文风格来看,判决书并非伪造。而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除敏感资料可以豁免外,判决书内容必须公开。

他指程翔判决书的证据薄弱,既未能提出具体证明中华欧亚基金会的背后资金来源,亦不能证实基金会领导人与间谍组织有连系,是不可能构成间谍罪。而程翔向陆建华、王英约稿,除非能够证明程翔明知材料是国家机密仍然刊出,否则都只是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他说﹕判决书指这是间谍组织的掩护机构,这句话已经不敢肯定基金会是间谍组织,当局是不是肯定这是间谍组织?你自己都不敢肯定,一点证据也没有,这个判决是可以推翻的。

虽然在法理上,程翔上诉理据充分,但王友金希望,中国当局是以法律来处理程翔案,而不是以政治因素,来决定程翔案。他说﹕只要律师从几方面去辩护,有很多机会,今日应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不可以用政治因素来解决。(李建军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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