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無國界星期一表示﹐他們收到了一份法庭對李志的判決書副本。這份判決書顯示﹐雅虎香港分公司和北京新浪網向當局提供的信息﹐證實李志登記使用了他們的電子郵件服務。同時顯示﹐一家當地的電話公司根據雅虎和新浪提供的李志登陸使用電子郵件的IP地址﹐找到了李志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判決書中沒有講李志接受和發送的電子郵件內容是否被提供給了當局。
網絡作家李志原來是四川達州市財政委員會的官員。2003年在網站的聊天室討論四川一些高級官員的腐敗問題時﹐將一篇透露四川官員腐敗的文章傳到海外網站發表﹐部份內容涉及當時的四川省委書記﹐現任公安部長周永康。其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八年。
記者無國界在聲明中表示﹐無法接受美國公司成為一個在網絡上系統踐踏言論自由的政府的幫手。雅虎必須立即從中國撤除它的信息和電子郵件服務﹐以免再次給當局提供類似的信息。即使借助當地的網絡公司阿里巴巴﹐也無法推卸它所要承負的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