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奥运2008”联盟报告﹕四家中国工厂滥用童工并侵犯工人权益


2007.06.11

国际劳工贸易组织“公平奥运2008”联盟周日发表报告说﹐指北京08年奥运会生产纪念品的四家中国工厂﹐滥用童工并严重侵犯工人权益。

“公平奥运2008”联盟的报告中指﹐有四家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生产手袋、背包和帽子等奥运纪念品的中国工厂﹐严重侵犯工人的权益﹐严重违反基本劳动准则﹐比如仅仅支付给工人法定最低工资的一半﹐并雇用年仅12岁的童工。报告说﹐调查人员在去年冬天从“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意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和“裕华昌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等四家工厂﹐取得了相关证据。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工会联合会秘书长赖德对海外媒体表示﹐严重违反国际劳工准则的事件在中国获得奥运特许经营的工厂里发生﹐这是整个奥林匹克运动的耻辱。而北京奥委会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周一在香港表示﹐他们对生产厂家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如果有违反规定的部门﹐一定会被严肃处理﹐不会成为奥运生产厂家。

据悉﹐工厂雇用童工的现象在大陆非常普遍﹐一名在广东东管一家塑胶厂打工的13岁童工在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表示﹐他不愿意读书﹐因此就出来打工。他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而自己想辞工﹐老板却不准。

中国劳工维权人士李原凤对本台粤语表示﹐这些童工有时被解雇后厂方还拖欠他们工资﹐令到他们流落街头。

“公平奥运2008”联盟在报告中表示﹐他们的很多成员组织﹐如国际工会联合会﹐国际纺织及服装联合会等﹐早就要求中国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之外﹐允许成立独立的工会组织。他们认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往往代表的是雇主﹐而非工人的利益。(李静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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