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因舉行示威而被判入獄的東筦興昂鞋廠工人獲釋

中國勞工觀察周一發出新聞稿指,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法院,已經釋放了十名興昂集團的工人。

這十名被判入獄的工人,因為參加去年四月抗議興昂集團削減員工薪酬,拖欠工人薪金以及延長工作時間的示威活動而被捕。東莞市人民法院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和十一月,分別判處被捕工人入獄三年至三年半不等。

在東莞市人民法院去年作出判決後,中國勞工觀察去信聯絡興昂集團的客戶,包括多家英美著名運動鞋生商廠﹐這些鞋廠隨即向興昂集團施加壓力,迫使興昂集團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出從輕判處十名工人的要求。

這十名因罷工被判入獄的工人中,七人被判監禁九個月,緩刑一年執行。另外三人,則獲豁免受刑事起訴。在東莞市人民法院改變判決後,這十名工人被當庭釋放。

中國勞工觀察在新聞稿中對東莞市人民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他們認為這宗案件表明,跨國企業和民間團體,在解決勞資衝突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中國勞工觀察呼籲中國政府應允許工人選出工會組織,讓工人可以透過各類合法的機制,與企業進行協商,並影響國家與工人權益相關的政策。

東莞興昂鞋廠是台灣興昂集團的子公司,目前是中國第三大製鞋集團,主要替外資名牌加工產品。目前中國並沒有合法的獨立工會,而合法的官方工會被中共的中華全國總工會所控制。獨立工會領袖時刻有被有關部門拘捕和監禁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