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当局将八名拖欠工资的雇主蒙头示众


2006.01.13

深圳市公安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周四联合召开首个“打击恶意逃薪公开处理大会”。八名涉嫌拖欠工资的企业老板,头带黑色面罩,由执法人员带进会场,让他们站在数百名与会者示众。其中两名被捕老板是香港人。

这八名企业老板涉嫌在2004年和2005年间,以更改厂名、开具空头支票、虚假注资、私刻公章等欺骗手法,转移资产、关厂逃匿,恶意拖欠三百五十多家供应商货款,达四千一百多万元人民币,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超过一千二百人,涉及工资七百多万元。

这是中国首次有雇主因为拖欠工资而被刑事拘留。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宣传部的米主任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表示,这次召开大会的目的,是要显示深圳市当局加强打击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决心。他说:“过年前,这方面更要加大工作力度,因为很多打工都是外省民工,要在他们回乡过年前解决他们的问题。”

过去,深圳市劳动部门祇会对拖欠工资雇主作行政处罚,最高罚款仅是五万元人民币。由于恶意拖欠工资问题日趋严重,劳动保障局决定联合公安局执法,对拖欠工资雇主作刑事处罚。此外,劳动保障局还公布了三十家拖欠工资的企业名单,要求有关投资者在三十天内主动联络该局接受处罚,否则局方会提出民事诉讼。

深圳市委副书记谭国箱表示,恶意逃薪是经济高速发展其中一个典型问题。深圳市政府去年单是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就接近三亿元人民币,而欠薪保障基金去年为四十七家企业七千多名员工垫付欠薪有一千八百多万元。

中国全国人大目前正研究在《刑法》等法律中增加欠薪逃匿罪,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

关注中国工人权益的香港职工盟副主席张丽霞向本台粤语组表示,仅是罚款五万元根本不足以阻吓雇主避免拖欠工资。她支持刑事追究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但她担心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下,雇主未必得到公平审讯。她指出,由于大陆没有独立的工会保障工人权益,以致很多工人不敢举报雇主拖欠工资的问题。她说:“因为在大陆帮工人出头的机会不多,以致很多老板可以肆无忌惮地欠薪。如果蓄意欠薪的雇主要面对监禁,对于无良雇主是有阻吓作用,不过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内地的司法制度有弊病,我们认为要鼓励工人投诉和举证。”

她建议中国当局提高拖欠工资的罚款,并把部分罚款发给工人,以鼓励工人举报,并容许工人自由组织工会,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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