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工拆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的招牌


2006.12.29

大陸民工屢遭僱主欺凌及欠薪情況頻頻發生。深圳一名民工因不滿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駁回其訴求,兩年來討薪無門,一怒之下周二走到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委員會的招牌拆走,抱著招牌徒步一個多小時走回家。他對傳媒表示,拆招牌的目的“就是要出口氣﹗”。

拆走招牌的民工張百寧今年三十九歲,四年前由甘肅到深圳務工。2003年十一月受聘一間公司任職電焊工人,一年後張百寧因病向公司辭職,並要求結清當月的工資並退還押金。不過公司一拖再拖,張百寧先後兩次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求助,但委員會均以張百寧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為由不予受理。最後張百寧告上法庭,但法院以訴訟請求超過法律界定六十日的仲裁時效,兩次駁回張百寧的申請。

張百寧事後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十分激動,他說:“這件事我弄了兩年多,就想出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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