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工拆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的招牌


2006.12.29

大陆民工屡遭雇主欺凌及欠薪情况频频发生。深圳一名民工因不满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驳回其诉求,两年来讨薪无门,一怒之下周二走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委员会的招牌拆走,抱著招牌徒步一个多小时走回家。他对传媒表示,拆招牌的目的“就是要出口气﹗”。

拆走招牌的民工张百宁今年三十九岁,四年前由甘肃到深圳务工。2003年十一月受聘一间公司任职电焊工人,一年后张百宁因病向公司辞职,并要求结清当月的工资并退还押金。不过公司一拖再拖,张百宁先后两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求助,但委员会均以张百宁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为由不予受理。最后张百宁告上法庭,但法院以诉讼请求超过法律界定六十日的仲裁时效,两次驳回张百宁的申请。

张百宁事后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十分激动,他说:“这件事我弄了两年多,就想出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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