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佳運投資有限公司在購買靜安區東八塊地皮交易中作假
2005.01.28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海富商周正毅在新聞界面前,代表佳運投資有限公司,與上海市靜安區政府簽下合同,向上海靜安區政府購入靜安區石門二路以東地區約十四萬六千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並以五億七千多萬元人民幣作為拆遷費。
佳運投資在合同上列明,公司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其法定地址是香港金鐘夏?道十六號遠東金融中心一八零一室。
本台粵語組記者早前曾到過該址查訪,在上址卻找不到佳運投資有限公司。現在的租戶是一家阿拉伯銀行。該銀行職員向本台表示,他們早在一九九七年已開始租用現址。
香港居民沈婷的祖屋位於上海市靜安區東八塊,即靜安區政府向佳運投資出售的地段內。二零零三年四月,由靜安區政府委託的拆遷公司強行拆毀了沈婷的祖屋。沈婷認為,此事涉及官商勾結,入稟靜安區法院,控告區政府和周正毅勾結,非法取得土地,被法院判敗訴。向沈婷提供法律意見的上海律師鄭恩寵,不久也被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判處入獄三年。
沈婷最近翻查過香港公司註冊處和商業登記處的資料,均找不到佳運投資有限公司的登記。
根據香港法例,法定地址在香港的公司,必須在香港作商業登記。
不過,正如本台記者的發現,佳運投資在合同上列出的法定地址是假的。沈婷認為,單憑此點已足以證明周正毅涉嫌詐騙。她說:公司註冊處告訴我,假如在香港有公司,沒有商業登記,已是犯法。無論營業或不營業,都要在香港取商業登記,向稅局報稅。若不登記,就涉嫌逃稅。稅務局的主任這樣跟我說。
沈婷接受本台粵語組記者訪問時表示,東八塊地皮交易涉及五億多元人民幣,靜安區政府竟如此輕率,沒有查清佳運投資的背景,就簽下出讓合同,令她感到不不可思議。她說:靜安區政府模模糊糊地和佳運簽了合同,我覺得是不可思議的事。一間公司在中國大陸投資這麼大的地,起碼要對它的資金、年報、稅務登記、地址審查。現在一間沒有地址,沒有登記的公司,竟可簽合同,背後一定有人支持。
沈婷已經向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周正毅涉嫌詐騙。同時她又委託大陸的律師,向上海市公安局和檢察院報案;希望通過法院,成功檢控周正毅和靜安區政府勾結,為她在上海的父母居所被強行拆遷,爭取合理賠償;同時為鄭恩寵律師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