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草案提交到中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12.27

因为土地纠纷,中国近年经常发生官名冲突,部分更导致流血收场。星期一,中国法制工作委员会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

草案规定,实施强制执行应当事先进行督促催告,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目前,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一些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对某些严重违法行为﹐因为缺少强制手段处理不力的情况,也存在行政强制手段滥用的情况。

据统计,过去10年,中国有6600万农民丧失了自己的土地,致使千万人无家可归。在土地征用和拆迁的过程中,经常涉及政府官员从中渔利。不过,近几年来,中国农民也在觉醒,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开始对政府的横征暴敛采取抗争。去年中国各地有300万农民参与了各种示威和抗议活动。北京当局对土地纷争问题及其社会影响越来越感到关注和紧张。

这次的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义务。

虽然当局提出有关草案﹐但近期引起国际关注的广东太石村及汕尾东洲镇的流血事件﹐都是因土地纠纷引起﹐令人质疑中国是否有诚意执行有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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