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農民在縣法院自殺爆炸炸死四名官員
2006.01.09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甘肅省張掖市民樂縣洪水鎮新丰村的農民錢文昭,上周五趁民樂縣人民法院舉行年終會議時,闖進會場,引爆身上的爆炸物,炸死了自己及四名官員,包括縣委副書記陳興榮、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強、縣直機關工委副書記黃建功、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王英華,並造成近20人受傷,其中5人重傷。
報道指,錢文昭今年62歲,其兒子錢多福及兒媳湯惠蘭於2004離婚時有糾紛,經民樂縣法院判決,錢多福要付給湯惠蘭七萬多元,錢多福一直拒絕償付,法院多次催促未果,後錢多福為躲避法院執行去外地打工,法院強制執行將錢多福扣押,錢多福在被法院強制執行期間自殺身亡,不久湯惠蘭亦病逝。錢文昭就其子及兒媳的財產與房屋的處理問題要求法院解決。法院的處理結果令錢文昭不滿意,於是到法院引爆爆炸物報復。
這宗事件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網民指官方報導沒有清楚交待案情,有?瞞真相之嫌,亦有網民同情自殺的錢文昭,認為如果不是被迫得走投無路,或有重大冤情,決不會做出這種自殺殺人的驚人之舉。也有自稱來自民樂縣的網民揭露法院是誰有錢為誰辦事,是司法腐敗才造成悲劇。
據大陸傳媒公佈的資料,這是中國過去兩年來第五宗同類型的自殺殺人案
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表示,這種自殺式的報復行為近年在西安及新疆也發生過,關鍵在於共產黨的控制下,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審判制度,腐敗叢生,人民往往有冤無路訴,公義無法伸張,在沒有出路的情況下,只好以死作控訴。高智晟還說,必須要改變黨權控制司法的情況,問題才能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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