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學家討論全面廢除死刑
2005.01.28
據法新社引述中國媒體消息報導﹐湖南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邱興隆日前在一場論壇上發表演說表示﹐只要法律承認罪犯都是人類﹐罪犯就享有被賦予生存的權利﹐國家和法律都不能剝奪他們的這種權利。
另一名與會學者也指出﹐實行死刑不但損害中國的聲譽﹐還對中國與國際和地區審判機關的合作造成障礙。他們兩人都提出﹐中國應全面廢止死刑。
不過,中國司法部副部長張軍表示﹐中國當前要重點是解決改革刑罰制度﹐設立更多的二十年、三十年以上的長期徒刑﹐逐步減少死刑。
張軍又表示,在實踐上全面廢止死刑在中國現階段是很難的﹐中國的刑法要考慮到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統一﹐他覺得更可行的辦法是改革中國的刑罰制度﹐增設二十年、三十年的長期徒刑。
他指出,司法部最近對刑罰執行效果進行統計﹐發現很多判處無期徒刑的嚴重暴力犯罪﹐大多都只關押十五六年就釋放出去。他建議,今後涉及人身權利的犯罪﹐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的﹐至少應當關押二十五年以上﹐因為當罪犯五十五歲左右釋放出來後﹐犯罪激情已沒有了。 張軍說,設立了長期刑期後﹐死刑在審判機關自然會減少﹐今後在修改刑法時﹐立法機關也會考慮逐步減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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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