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檢察院推翻公安不處理強拆房屋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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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兩名市民投訴房屋被毀但公安拒絕受理,市檢察院最近推翻公安局不予立案的決定,並督促要對投訴進行偵查。但當事人擔心當局會基於政治因素,最終還是不能得到公平待遇。

成都市居民嚴文漢及張漢生於去年底就他們的房屋被非法拆卸,向錦江區公安分局報案被拒絕立案後,隨即向檢察院投訴。他們於周三收到錦江區公安分局合江亭派出所的電話通知,檢察院推翻公安分局不予立案的決定,並督促他們重新立案偵察。

嚴文漢表示,他們一行五人於當日下午帶備所需的文件,前往派出所辦手續,當時他們要求以嚴重案件來立案。嚴文漢說,雖然公安機關遵從檢察院的決定重新立案,但接待他們的警官于翔暗示,案件不一定能偵破,嚴文漢擔心他們會受到領導的壓力,不敢追究及懲處事件的責任人。

不過,嚴文漢表示,他們會堅持抗爭到底,會不時主動追問偵查的進展,不會容許公安機關以拖延或其他手段使案件不了了之。必要時會再向檢察院求助。

記者致電合江亭派出所查詢,工作人員表示負責案件的于翔現時出差在外,他們會認真處理,但偵查進展不會對外透露。

關注事件的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表示,檢察院的決定有助減少拆遷受害人與當局的衝突,但恐防當局因政治因素,使受害人最終不能得到公平待遇,他呼籲媒體密切關注。

據當事人嚴文漢透露,大慈寺片區區政府,於2002年以重建該區為理由,要強行拆遷涉及4千多戶的房屋,並強迫他們接受屋換屋的條件,他們拒絕並要求政府按合法的途徑進行。至2006年大部份住戶因各種理由已遷出,只剩下約20多戶,他們不時受到拆遷公司的騷擾及恐嚇,由於擔心人身安全,他們只好先行遷離。同年12月底,拆遷公司在未與嚴文漢、張漢生協商的情況下拆毀他們的房屋。他們遂向錦江區公安分局報案,當時警察要求當事人同意把案件作為毀壞公物案處理,並設定賠償金額為2萬元,作為立案的條件,但當事人拒絕。(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