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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盛頓一個論壇上,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楊黃美幸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律師的天職是維護正義,法律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圍牆﹐不過﹐在專制共產國家要申張正義不容易,律師本身就可能成為迫害的對象。
楊黃美幸鼓勵在中國站出來的律師,不要放棄,有一天可以像台灣的行政院長、總統一樣,當年陳水扁就是因為當辯論律師被關了半年。
她說,專制政府可以用各種的名義將律師捉到牢裡,不過一個社會要達到完全的民主自由,一定要有人肯犧牲奉獻。她說,在專制國家律師越受到社會、國際的重視,就越安全。她說﹕“做得越大就越安全,越是怕就越不安全;所以要做就做得大,你有名聲就有安全;因為國內的人知道,國外的人也知道,專制政府就會害怕。”
由過往黨外運動的一員到現在台灣外交部研究主任委員的楊黃美幸還說,維權律師留在國內是正確的,當年台灣也有很多人流亡在海外,但民主人士還是千方百計要回台灣,民主運動是在國內。
她說,中國要變得民主自由,就是要有一些人“不怕關”。“當時台灣就是所有的人都不怕關,你關了我,我反而名氣會大,我反而變成英雄。”“我們當年就認為,只有關一年就是幼稚園,必須要關10年以上才算有資格,關兩年三年都不算數,還算是小學生。”
她強調,最重要的是有社會對維權人士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