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中級人民法院解除一項對《中國改革》雜志誹謗控罪

路透社消息﹐廣州天河區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解除一項對《中國改革》雜志誹謗控罪﹐外界分析說這是中國開放言論自由的一里程碑。

路透社的報導說﹐2003年7月﹐《中國改革》雜志刊出了一組關於國企改制的專題報道﹐其中涉及廣州華僑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在改制過程中損害職工利益﹐雜志在以《兩種改制兩重天》為題的專題報道中對這個企業進行了報道。

因此廣州市華僑房屋開發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指控雜志誹謗﹐要求雜志付約六百万元的賠償。據路透社記者看到的法院裁決的複印件表示﹐只要新聞的來源是合理和可信﹐而不是基于謠言或捏造﹐新聞工作這應享有法律豁免。

不過對此﹐廣州市華僑房屋開發公司則表示﹐仍未收到法院有關裁決的通知﹐因此拒絕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