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呼籲人大特赦《南都報》前總經理喻華峰
2007.02.14
一群中國法律工作者致公開信與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依據憲法特赦《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峰。發起人指案件是不折不扣的大冤案。家人對此表示感謝及鼓舞。
公開信指在春節來臨之際,他們不得不翻開歷史沉重的一頁,2004年《南方都市報》前副主編、總經理喻華峰被廣州法院裁定貪污和行賄罪成,判刑8年。案件當年引起國內外廣泛的關注。有關案件之所以起爭議,是輿論懷疑廣州市有關部門,因《南方都市報》於2003年率先報導沙士疫情及大學生孫志剛被非法打死的事件,而“秋後算帳”。公開信指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冤案,很多有利喻華峰的證據都被排除在外。喻華峰只是因為言論而入罪,基於1949年以來有特赦清溥儀和經歷國共戰爭以後而被收容的國民黨高官等先例,以及中國迎接2008年奧運會,他們要求人大常委依據《憲法》特赦喻華峰,予以提前釋放,並恢復公民權。
發起人之一的北京維權律師李柏光表示,對於日前同案被判刑的《南方都市報》前主編李民英獲減刑,提前釋放,他們表示歡迎,但與此同時,對喻華峰仍被監禁感到不公。他說,當局對喻華峰的指控根本不成立,必需糾正。
李柏光又呼籲所有有良知的中國公民都應簽名支持這次的行動,為建造一個真正依法治國的政府作出貢獻。李柏光說,稍後他們搜集到更多簽名後,會隨信以掛號方式郵寄於人大常委。他又說,目前難以評估公開信所能起到的作用,但該做的事就該去做。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對此表示感謝及鼓舞,她認為有關的行動不僅對他們,對社會亦有重大的意義。
原為《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及總經理的喻華峰,於2004年被法院以貪污和行賄罪判刑8年。不過,喻華峰被重判,被認為與《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沙士疫情及大學生孫志剛被當局非法打死的事件有關。同案被判刑6年的《南方都市報》前主編李民英由於獄中表現良好,獲減刑,已於周一獲釋回家。(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