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报道中宣部下达新闻报道禁区二十项
2007.03.01
香港《明报》报道﹐中宣部在人大、政协两会前下达新闻报道的禁区达二十项﹐包括禁止借维权暴露司法内幕﹐以及不能过分渲染中国武器装备﹐防止迎合西方的中国威胁论。
明报引述近日网上流传的一份有关中宣部“新闻报道通气会纪要”﹐透露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今年一月初指示中央电视台﹐在今年三月人大及政协两会前﹐新闻报道要突出成就、弘扬主旋律﹐主要频道的黄金时段报道的计划要提前一个月上报审核。纪要规定﹐禁止借维权暴露司法内幕及借舆论监督名义暴露黑幕﹐不能过分渲染中国武器装备﹐以防迎合西方的中国威胁论﹐需淡化反右五十周年﹐原则上不提﹐慎防公共知识份子的独立精神﹐七七事变及南京大屠杀纪代念性报道不能干扰中日关系。
纪要还提及﹐一月中旬在中宣部内部工作会上副部长李东生对出版界闯红灯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其中包括所谓的八本禁书。文件还指出﹐须警惕借否定文革来否定中共和毛泽东的倾向﹐即使是包二奶、少数民族习俗、性别以至所谓的贵族生活的有关新闻报道亦受到限制。
纪要亦规定对俄国十月革命九十周年的宣传要严格把关﹐禁止渲染苏联解体。
另外﹐继早前广电总局限制对选秀节目的播出时间的规定后﹐官方的中新网报道﹐将对卫星频道中有香港及台湾主持人参与的节目进行规范﹐港台地区主持人只能以嘉宾主持形式出现在节目中﹐连续主持不得超过三\x{671e}﹐即两个半月。此规定对东方卫视影响最大﹐但中新网其后访问广东总局宣传管理司﹐他表示对事件不知情﹐还表示可能又是传媒捕风捉影。(林乐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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