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锦改变起诉记者要求巨额赔偿的立场


2006.08.31

台资公司鸿富锦周三决定向深圳法院申请解除对上海《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之前诉讼标的三千万元降为一元人民币。此外﹐将诉讼对象从之前的起诉记者个人改为同时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

台资企业深圳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周三晚对外发表声明﹐指《第一财经日报》的两位采编人员6月15日的报道﹐严重歪曲事实﹐伤害企业商誉。因此诉诸法律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并且无论所获赔偿金额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鸿富锦的母公司﹐台湾富士康集团发言人表示﹐经过媒体连日来的报道和转载﹐这件起诉的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被扭曲。这位发言人说﹐媒体把焦点放在三千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其实是忽略了正义。

《第一财经日报》也在周四凌晨发表第三次声明﹐指对鸿富锦诉讼立场改变表示关注﹐并称对这起诉讼已经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及伤害﹐将保留反诉或另行起诉的权利。

目前﹐被起诉的两名记者得到了中国媒体和国际媒体的广泛声援﹐有评论指富士康起诉记者事件凸显了当前中国法治不健康的诸多症状﹐呼唤中国《新闻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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