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宣布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和记者的诉讼


2006.09.04

台资公司富士康与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周日联合发表和解声明﹐富士康撤销对记者的诉讼﹐双方互表尊敬。

一度引起各方关注的台资公司富士康起诉上海《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案﹐经过磋商﹐周日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指﹐本著“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从声明发表当日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相关诉讼案。

7月初﹐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的深圳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因不满《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劳工权益问题﹐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撰写文章的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三千万人民币﹐并要求法院冻结2人的财产。深圳法院随即立案﹐并冻结了2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这桩中国大陆至今向媒体记者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而且是首例没有起诉媒体法人而直接起诉记者﹐并且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在新闻界倍受关注﹐被起诉的两名记者得到了中国媒体和国际媒体的广泛声援。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发表公开信﹐要求苹果电脑公司总裁介入这一案件。说服富士康公司撤消对两名记者的起诉。《第一财经日报》亦发表声明﹐支持记者。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中国法律﹐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因此富士康下属公司起诉记者而不起诉媒体本身﹐是搞错了诉讼对象。而深圳法院如此快速的受理案件并且冻结记者个人财产﹐被怀疑官商勾结。

8月30日﹐鸿富锦又决定将三千万赔偿额降为一元﹐撤销对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申请﹐同时将《第一财经日报》亦列入起诉对象。

《第一财经日报》 其后亦发表声明﹐指对鸿富锦诉讼立场改变表示关注﹐并称对这起诉讼已经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及伤害﹐将保留反诉或另行起诉的权利。

深圳鸿富锦公司隶属与台湾首富郭台铭的富士康科技集团﹐为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制造ipod产品。6月中旬﹐《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记者王佑的报道﹐以一名员工的口述形式﹐指工厂普遍存在超时加班及公司工资管理存在弊端。8月17日﹐苹果公司发表对富士康深圳工厂的劳工调查报告。指在大部份调查项目中﹐富士康遵守了苹果的规定。但确实发现了有超时加班现象。

《第一财经日报》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和北京青年报社联合主办的财经类报纸。有律师认为﹐记者王佑报道中的一些措辞很尖锐和随意﹐不是很严谨。也有评论指富士康起诉记者事件凸显了当前中国法治不健康的诸多症状﹐呼唤中国“新闻法” 尽快出台。总编秦朔表示将全力支持两名记者应对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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