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手術中死亡家屬追究醫院責任釀成衝突
2006.11.06
河南省寧陵縣城郊鄉衛生院,上周四因一名孕婦接受流產手術後死亡,演變成死者家屬與防暴警察搶屍的鬧劇。死者的丈夫在搶屍時被踢傷,並被當局帶走問話。
21歲少婦張玲恩,因肚裡6個月大的嬰兒患腦積水,要立即進行流產手術。在上周四早晨到衛生院做流產的手術時,不幸死亡。事後張玲恩的家屬因不滿院方含糊交代死因,指死者患的是“急性羊水栓塞”,但家屬指是衛生院失誤導致死亡,於是拒絕領取屍體,並要求衛生院賠償10萬元。
雙方對死因各執一詞,互不退讓。衛生院於是在周五下午召來20名拿著警棍的防暴警察,把張玲恩的屍體抬上黑箱車上,直接送往寧陵縣火葬場擺放,等候火化。在警方抬走張玲恩屍體期間,遭到死者丈夫和家人的阻止,雙方搶奪屍體,家屬投訴雙方搶屍期間,張玲恩的丈夫被官員用腳踢開。在場的幾百名市民看不過眼,於是上前與警方理論,有幾個市民最後被拉上警車,並送往寧陵縣喬玫庄拘留。
在網上公開這次事件的河南省維權人士李喜閣表示,張玲恩死亡的消息為她的家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傷痛,現在張玲恩的父母因傷心過度送往醫院留醫,而張玲恩的丈夫更在搶屍的過程中被人打傷,亦送往醫院治理。
李喜閣說:他們城郊鄉醫院說,如果一個屍體放在醫院怕影響他們的正常工作,叫人把屍體放到火葬場,小孩現在也在張玲恩肚子裡,還沒取出來。她的父母也是啞巴,哭得非常傷心。另一方面,張玲恩的丈夫被城郊鄉的鄉委書記打了,所以說官員就是看不起這些窮人。
城郊鄉衛生院婦產科的鄭醫生表示衛生院是以正常的程序給病人動手術,沒有失當的行為發生。至於為何會出現防暴警察與張玲恩丈夫爭屍,鄭醫生說是由於死者家屬遲遲不去領走屍體,所以才會由警方幫忙把屍體搬走,現在事件已交由上級領導處理。
鄭醫生說:不是咱們不讓他去領屍體,是叫他拿走他不拿走,法院是有權把這個屍體拿走的,現在有所規定,由上級部門主管處理,如聯絡他、盜竊,等結果一出來,是誰的責任,或是惡意的鬧,到時再說。
張玲恩的親戚辛女士接受本台訪問時證實,張玲恩的丈夫胡小平已被縣政府帶走問話,至於是什麼事就不清楚。辛女士表示,衛生院明明是犯了錯誤,但拒絕承擔責任與賠償,還出動防暴警察公然把屍體搬走,他們的行為是欺負弱小的做法。
據李喜閣向本台透露,這次張玲恩的死亡事件,是城郊鄉衛生院因為醫療失誤造成死亡案件的第5宗。李喜閣認為當局要正視問題,以及保護低層婦女的合法權益。(李寶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