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副局長開黑礦導致18名礦工死亡


2006.01.23

在當局對造成18人死亡的黑龍江七台河市新富煤礦礦難的責任處理中﹐身為七台河市桃山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副局長的彭國財﹐作為公職人員﹐私自組織生產﹐最近被七台河市法院以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有關調查部門指﹐彭國財身為安監局副局長﹐又是出事煤礦的礦主及投資人﹐事故後不但不積極搶險救災﹐而且不承擔善後責任﹐將自己在銀行的18萬元存款轉移﹐拒不承認自己違法犯罪和嚴重違紀。

在事故發生前﹐有關部門因該礦完全沒有安全設施﹐曾三次下達停產整頓通知﹐但有關負責人沒有理會﹐七台河市礦難﹐有18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4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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