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副局长开黑矿导致18名矿工死亡


2006.01.23

在当局对造成18人死亡的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富煤矿矿难的责任处理中﹐身为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的彭国财﹐作为公职人员﹐私自组织生产﹐最近被七台河市法院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有关调查部门指﹐彭国财身为安监局副局长﹐又是出事煤矿的矿主及投资人﹐事故后不但不积极抢险救灾﹐而且不承担善后责任﹐将自己在银行的18万元存款转移﹐拒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

在事故发生前﹐有关部门因该矿完全没有安全设施﹐曾三次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但有关负责人没有理会﹐七台河市矿难﹐有18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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