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處罰入股煤礦牟取高額利潤的國家官員

中國官方新華網週五報道﹐江西省新余市對11名入股煤礦、參與經營、牟取高額利潤的國家官員撤銷職務的處分﹐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其中四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道表示﹐近期,新余市渝水區對市內45座煤礦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股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整肅﹐查實了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局長以及歐裡鎮原黨委書記、原鎮長和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等四名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獲得煤礦股份﹐從中牟取私利250余萬元的事實﹐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