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伍軍人因受誣陷被勞教而上訪多年


2006.10.30

深圳退伍軍人蔡光武多次上訪,指他於2000年協助深圳警方逮捕罪犯,但反誣蔑他為“綁匪預備犯”被勞教一年。

深圳退伍軍人蔡光武在接受本臺粵語組訪問時表示,他在2000年時,偶然獲知他的同鄉將會伙同他人綁架勒索一名裘姓商人的女兒,他設法通知該名商人,並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逮捕疑犯,但由於其中一名疑犯的哥哥是深圳市海關高級官員,當地警察誣蔑蔡光武為綁匪預備犯,而被勞教一年。原涉案兩名疑犯卻被無罪釋放。

蔡光武表示﹐他被勞教的判決並沒有通過正常的審訊過程,因為沒足夠的證據對他進行刑事訴訟,公安局只是向需要當地的勞教機關審批,在過程中並沒有牽涉檢察院等審訊機關,完全由公安局內部的人員決定他勞教一年的判決。

多年來蔡光武一直不斷上訪﹐但不斷受到警方的毆打﹐關押,2005年八月深圳市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雖然撤銷其綁匪預備犯的罪名,但並未對其被勞教一年作出合理賠償。法院表示對蔡光武的勞教只是為了安排他的就業,並不屬于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所以只賠償他約1千多元。但蔡光武表示,他在被勞教期間每天都工作多達15-16小時,並且被限制人身自由,法院的解釋並不合理。(魏紫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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