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訪民鄭明芳在公安局信訪辦遭到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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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在市公安局信訪接待日上訪,期間遭十幾名警察攔阻並毆打。她批評當局假借信訪接待為名,打壓訪民為實。

由於周一是天津市公安局每隔兩個月一次的信訪接待日,鄭明芳一大清早就前往設於寶坻區的臨時接見室上訪,但被守門外來自薊縣及寶坻區共十多名警察攔住,禁止她進入,期間她三度遭警察們毆打。

鄭明芳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她一抵步,薊縣的人員就跟她說她的問題是解決不了,叫她回家,不要再上訪。但她拒絕並堅持要進入接待室,期間就遭警察毆打。她說﹕十幾個人,他們有穿便衣的有穿警服的,大廳的門都不讓我進,我就想闖進去,他們就拽我胳膊,拽我腿,我說非要進去,最後他們就打我。我一直抗爭至兩點,我實在支持不住了。我當時高血壓就上來,現在我的整個右手好像掉下,疼得不得了。

糾纏期間,鄭明芳一度爬進大廳門,但隨即被警察強行拖走。鄭明芳批評當局假借信訪接待為名,打壓訪民為實。她說﹕每次遭毆打時,他們有一個警察拿著錄像機在拍,我說的話他們也錄音,他們就是拿錄像去上報,說他們怎樣鎮壓那些訪民,不鎮壓他們就造反。

記者致電市公安局查訊,工作人員表示警察若認為訪民違規,有權攔阻他們。工作人員說﹕當時為甚麼不打110呀。甚麼照叫打呀,你得說清楚,如果他超出信訪條例,正當的可以攔他。

關注事件的民生觀察負責人劉飛躍批評當局的行徑違法。他說﹕打人就是違法,甚至是犯罪。這實在是說明我們的信訪制度還有很多缺欠,很多情況下都沒有落實。

鄭明芳是天津薊縣居民。在1998年經營電腦產品業務時,有關部門不斷濫收費用,鄭明芳終抵受不住官員苛索,開始了她維權之路。2004年,鄭明芳與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發起聯名簽署申請“在天安門廣場舉行918萬人大遊行”,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入獄兩年,並且強拆鄭明芳的店舖,又把她的40多台電腦充公,令她損失十幾萬。在獄中鄭明芳受到酷刑折磨,傷病滿身,她於2006年9月出獄後,繼續上訪申冤,又協助其他訪民維權,因而遭到當局長期打壓。(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