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6岁少年被判无期徒刑案获准重审


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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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名十六岁少年被判无期徒刑,他的母亲多年为儿子平反冤案不停上访,终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受理,法官亲身到监狱面见该少年后,书面勒令法院重审,母亲指儿子已无辜坐牢五年,希望儿子早日沉冤得雪。

新疆中级人民法院于零二年初判十六岁少年郭庆文投毒罪成,即时判处无期徒刑,他母亲陈芳霞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法院以事实与证据不符驳回,但陈芳霞没有放弃,开始赴京上访,曾经去过多个政府部门,包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陈芳霞周四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周三收到外甥通知,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曾经到新疆监狱面见了郭庆文,并发出要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的通知书,陈芳霞指,儿子已经坐了五年冤狱,等这个消息已等得太耐了。

离开家乡四年多的陈芳霞指,儿子是无辜的受害人,被指控投毒导致一死四人重伤、廿七人住院的特大投毒案,全是无理指控,她说在投毒事件事发时,儿子根本不在家乡,亦有不在场证据,但无奈当地的公安及检法人员,竟引用两名儿子完全不认识的所谓证人的口供,认定是他儿子投毒。更过份的是﹐儿子被拘留期间,被多名公安使用手铐扣起并吊起,不吃饭喝水,更不准睡觉等种种残酷手段迫供,原因是当局根本无法破案,所以诬告他儿子入罪。

陈芳霞又说,现时仍未收到法院通知何时重审,她说一定会到法院听审,希望儿子早日沉冤得雪。

协助他儿子的徐律师表示,整件案的始末都是证据不足,更前后矛盾的,她指,案中侦查人员始终回避毒液的来源,法官又不采纳多名在场村民,指郭庆文并没有作案的证供;再加上多名受害人病发的时间不同,凡此种种都显明案件存在甚多疑点。

一直关注事件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表示,虽然郭庆文的投毒案尚未尘埃落定,但至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案中付出过努力,对于现时仍然坚持维权上访的老百姓,及在人权的推展上,已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案件发生在零一年十月中,新疆昌吉州奇台县三十名村民,一起在同村村民刘生明家中食过面后,先后毒发送院,公安指,由于刘生明曾经打过郭庆文的父亲,郭庆文为了报复所以向他一家投毒,郭庆文随即被行政拘留,被刑讯逼供长达十个昼夜,于十二月被逮捕。(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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