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昭通當局以學習信訪條例為由關押訪民
2007.10.10
雲南省昭通市一名訪民,被當局以學習信訪條例為理由關押,該名訪民相信事件與她狀告公安局有關,當局是有意要逼使她撤銷起訴。
昭通市昭陽區訪民張業群投訴昭陽公安分局的人員五年前將她的丈夫毆打致殘,她持續上訪,並向昭通市中級法院狀告公安局,要求賠償。法院於去年底立案,但至今未予審理。張業群於周二早上前往找市委書記,要求中院開庭審理她的案件,她剛抵達到市委門口時,就被昭陽公安分局的人員抓走,並把她關押在信訪辦的西城辦事處。
記者周三成功聯絡上張業群,她表示周二當天,一名叫阮麗的昭陽區政府工作人員,說會為她解決問題,然後公安就強行把她推上車,她現時仍被關押在西城辦事處,她認為當局此舉是要逼使她撤銷訴訟。她說:他們把我丟在這裡就不管我,我在這裡哭呀鬧呀,問他們為甚麼把我關在這裡,他說是叫我在這裡學習,我說學甚麼,他們也不答我,現在也沒有甚麼學習,就是把我關起來,就是跟我的案件有關係,他們叫我撤訴。
據張業群透露,她與丈夫原本經營花生米、木耳、腰果等乾貨買賣,2002年,昭陽公安分局的人員指他們的貨物是贓物,要充公,他們要求公安出示證據,公安就不由分說的毆打他丈夫,並充公了他們的貨物,她丈夫因受刺激而致精神失常,兩年前被送進精神病院。
張業群說,現時她兩個孩子分別在重慶和昆明上大學,生活上靠她獨力供養,她不知當局要把她關押至何時,感到很徬徨無助。她說:孩子在外邊上大學,現在已兩天,我都沒有告訴他們,就一個人在流淚,孩子打電話來叫媽媽,聽到我的語氣不太好,但我都不敢告訴他們。
昭通市中級法院一名發言人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按規定,一般賠償案件無需開庭,但張業群堅持要開庭,並對法院表示不信任,所以他們要報請省高院作決定,現時正在等候回覆。這位發言人說:一般情況是她請代理人來作陳述,發表意見,但張女士就要求要開庭,又表示對我們不滿,我們還未審,她就提出懷疑,要求我們迴避,按規定,我們就報請省高院,由省高院決定她的迴避申請是否成立,假若成立,就涉及交由那個中院審理的問題。
記者致電昭陽區政府工作人員阮麗,她獲悉記者的身份後,隨即掛斷電話。 而昭陽公安分局的人員就拒絕回應記者的查詢。
關注事件的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促請昭陽公安分局本著人道主義原則,立即釋放張業群。(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