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当局以学习信访条例为由关押访民
2007.10.10
云南省昭通市一名访民,被当局以学习信访条例为理由关押,该名访民相信事件与她状告公安局有关,当局是有意要逼使她撤销起诉。
昭通市昭阳区访民张业群投诉昭阳公安分局的人员五年前将她的丈夫殴打致残,她持续上访,并向昭通市中级法院状告公安局,要求赔偿。法院于去年底立案,但至今未予审理。张业群于周二早上前往找市委书记,要求中院开庭审理她的案件,她刚抵达到市委门口时,就被昭阳公安分局的人员抓走,并把她关押在信访办的西城办事处。
记者周三成功联络上张业群,她表示周二当天,一名叫阮丽的昭阳区政府工作人员,说会为她解决问题,然后公安就强行把她推上车,她现时仍被关押在西城办事处,她认为当局此举是要逼使她撤销诉讼。她说:他们把我丢在这里就不管我,我在这里哭呀闹呀,问他们为甚么把我关在这里,他说是叫我在这里学习,我说学甚么,他们也不答我,现在也没有甚么学习,就是把我关起来,就是跟我的案件有关系,他们叫我撤诉。
据张业群透露,她与丈夫原本经营花生米、木耳、腰果等乾货买卖,2002年,昭阳公安分局的人员指他们的货物是赃物,要充公,他们要求公安出示证据,公安就不由分说的殴打他丈夫,并充公了他们的货物,她丈夫因受刺激而致精神失常,两年前被送进精神病院。
张业群说,现时她两个孩子分别在重庆和昆明上大学,生活上靠她独力供养,她不知当局要把她关押至何时,感到很旁徨无助。她说:孩子在外边上大学,现在已两天,我都没有告诉他们,就一个人在流泪,孩子打电话来叫妈妈,听到我的语气不太好,但我都不敢告诉他们。
昭通市中级法院一名发言人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按规定,一般赔偿案件无需开庭,但张业群坚持要开庭,并对法院表示不信任,所以他们要报请省高院作决定,现时正在等候回覆。这位发言人说:一般情况是她请代理人来作陈述,发表意见,但张女士就要求要开庭,又表示对我们不满,我们还未审,她就提出怀疑,要求我们回避,按规定,我们就报请省高院,由省高院决定她的回避申请是否成立,假若成立,就涉及交由那个中院审理的问题。
记者致电昭阳区政府工作人员阮丽,她获悉记者的身份后,随即挂断电话。 而昭阳公安分局的人员就拒绝回应记者的查询。
关注事件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促请昭阳公安分局本著人道主义原则,立即释放张业群。(姬励思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