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殘疾人胡軍遭獄方非法軟禁13年
2007.08.10
服刑期間勞動至殘,並在刑滿後一直遭到獄方非法軟禁的新疆殘疾人胡軍,近日被轉到監區所屬煤礦繼續軟禁。過程中並受到不人道對待,但他表示不放棄上訪。
胡軍在接受本臺採訪的時候表示,他在上個月30號傍晚時分,因為嘗試向當時前往他所在的監獄招待所的勞改局局長反映情況,結果被監獄人員強行運往距離招待所30多公里遠的監獄水泥廠至第二日凌晨。被轉移時他並未帶上任何物品,被釋放後他自己推著輪椅回到招待所,當時已經是31日凌晨3點多。抵達後,招待所方面限制他留在戶外,經過一日一夜後1日凌晨將他釋放。
胡軍﹕ “(30日)5點鐘之後他們就派出干警把我強行拉上車﹐帶到四分監區就是水泥廠﹐離招待所有三十多公里。因為我離開的時候是什麼也沒有﹐鞋襪也沒穿上(所以只好回去監獄招待所)。回去以後3點半﹐一直就坐在外頭﹐睡不成覺。新疆夜裡冷﹐蚊子也多。坐在輪椅上怎麼睡覺呢﹖他說待到天亮幫我解決﹐天亮了他們 也不給我解決。(一直坐在外面) 太陽晒得烈﹐晒了一天。從白天到下午到晚上。現在為止我身上臉上的皮都晒掉﹐現在皮都脫落。”
隨後他再次推著輪椅到烏魯木齊黨委上訪,同日被帶到監獄煤礦區一直軟禁。
胡軍﹕ “(監獄方面說) 你可以走了﹐我就又推著輪椅到烏魯木齊黨委信訪辦上訪。手因為跑了將近七、八十公里﹐兩手流血”。
記者﹕ “到那邊上訪以後﹐黨委又給監獄打電話﹐就把你放到現在的五監區煤礦了嗎﹖”
胡軍﹕ “對﹐一直在監區煤礦﹐一個多星期了。” 他指監獄方面將他帶到煤礦區後曾經給他3.5萬元,但他沒有接受。信訪辦的人更威脅如果他繼續上訪將對他不客氣。另外,至今他仍未得到獄方開出的刑滿釋放證明。但他表示不放棄上訪。
記者﹕ “他們給了你3.5萬元你有接受嗎﹖”
胡軍﹕ “沒有接受。前兩天信訪辦的來人了﹐叫我不要亂跑、好好待著﹐如果在出現上訪就對我不客氣”
記者﹕“現在他們有給你發那個監獄釋放證了嗎﹖”
胡軍﹕ “啥都沒有。”
記者﹕“你哥哥勸你放棄了﹐因為家裡人要照顧﹐你自己又被軟禁了﹐那你的上訪之路就是斷了嗎﹖”
胡軍﹕“現在我在監區煤礦。都是大山。他們不讓我離開煤礦生活區範圍﹐他們不讓走(對於上訪)等待時機嘛﹐不會放棄。” 胡軍在92年因詐騙罪被判刑兩年,在新疆昌吉監獄服刑。1993在沒有進行任何安全技能培訓的情況下將他調送礦井作業,結果造成高位截癱、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994年他刑滿出獄後,監獄為阻止他上訪,將他關押在監獄招待所軟禁13年。 由於監獄拒絕給他發放刑滿釋放證明,他的家人到法院起訴獄方但不獲受理。(畢子默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