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17年前被槍決殺人犯被宣告無罪


2006.02.14

中國《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湖南省出現一宗重大冤案﹐17年前已經被槍決的湖南殺人犯滕興善上訴﹐法院上月初再審時宣告滕興善無罪﹐而案中的真兇仍未找到。

原是一名屠夫的滕興善﹐與妻子及兩名子女居於麻陽縣﹐19年前他在河邊發現一個藏有一條人腿的袋子﹐其後警方到場再發現被肢解的六塊女性屍體﹐初步確認死者是曾在廣場旅社當過服務員但失?多時的石小榮。警方認為肢解手法專業﹐又有人指滕興善曾到廣場旅社嫖娼﹐在嚴刑迫供下滕興善最後認罪﹐他於1989年1月被槍決。

但到了1994年﹐廣場旅社的老闆劉國沅到貴州公幹﹐發現所謂被碎屍的石小榮仍活在世上。滕興善的家人2004年向湖南省高院申訴獲接納﹐上個月宣判滕興善無罪﹐當年涉案的警官被隔離審查﹐但案中真兇未找到外﹐死者身份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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