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对囚禁标准作出新规定


2006.09.06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中国公安部下达新规定﹐禁止囚禁触犯轻微罪行的怀孕和哺乳妇女﹐以及70岁以上的妇人﹐并禁止以劳动教养囚禁14至18岁的青少年。新规定还禁止用手铐和脚镣拘禁喝醉酒的人﹐但有需要时可以用带子控制扰乱公众秩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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