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襲警事件發生後警察佩槍武裝巡邏
2006.12.08
蘭州市近日因惡性襲警事件增多,市內近千警察佩帶槍支武裝巡邏,有維權人士指,需要有監督機製,界定警察開槍合法性。
新華社周五報道﹐甘肅省蘭州市本周一開始已經有近千名警察開始戴槍武裝巡邏。武裝巡邏警察必須身穿警服、佩帶制式手槍、微型衝鋒槍、鋼盔、防彈衣、防刺服。並且以案件高發地帶、重點路段、公共場所交通要道為主要巡邏地點﹐並配合分局騎警隊﹐不分晝夜﹐採取徒步和機動車方式﹐形成立體交叉警力巡控網絡。
報道稱﹐蘭州市採取這一舉措的主要目的﹐在於威懾犯罪份子﹐穩定社會治安。其直接原因是在上月29號﹐蘭州市城關分局張掖路派出所的民警梁斌在進行一項清查行動時﹐被兩名醉酒調戲婦女的凶徒刺中8刀﹐其中4刀刺中要害,梁斌生命垂危。
本臺粵語組致電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區指揮中心﹐一名值班人員指﹐目前梁斌已經被搶救過來﹐沒有生命危險。
新華社的報道說﹐目前已經有包括城關、七裡河、安寧和西固等四個城區的公安分局的警察參加了武裝巡邏。一名七裡河的居民對本臺粵語組表示﹐她有在街上見到巡邏的武裝警察。
另一位在城關區一家餐廳工作的女士則表示﹐當地治安不太好﹐她晚上獨自走路回家﹐見到有武裝警察會感覺安全些。
大陸公民網主編李健對記者表示﹐警察佩帶槍支巡邏本身沒有問題﹐關鍵是如何界定警察開槍的合法性。他認為應該有專門的機構能夠監督警察的執法適度情況﹐同時社會也應該關心這類問題。
據悉﹐目前大陸各地襲警事件時有發生。公安部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因執行公務而傷亡的警察有3382人。在執法過程中遭遇暴力阻礙的有近2000宗。(李靜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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